钱永健,2008年度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美国生物化学家,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医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钱永健,英文名Roger Tsien ,在美国出生,是著名中国科学家钱学森的嫡系侄儿 。钱氏一门,科学人才辈出,遗传学不得不让人信服啊。从小 Roger 身体不太好,只好待在地下室里面栽花养草,这也从小培养了他对于光影和颜色的偏爱,对他之后的研究趋向埋下了伏笔。
既生瑜,何生亮?
他在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得了美国高中生在科学领域的最高荣誉——西屋奖。 在哈佛大学里他选择了有机化学,原因是他的大哥已经选取了电子工程,他不愿意和其“撞衫”。提起Roger Tsien的大哥Richard Tsien,中文名字钱永佑,也是一位牛人。他是神经生物学家,美国科学院院士,斯坦福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生理系主任。
在哈佛大学的学业结束之后,出于对科学的热爱,Roger选择继续深造。但是到哪儿深造呢?Roger不想去麻省理工大学,因为到那儿会和自己的大哥再次“撞衫”。于是,他争取了一个私人基金会的奖学金资助他去英国剑桥大学深造。 Roger Tsien对这个聪明的大哥Richard Tsien总是有些瑜亮意气,不愿意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所以,选择了一条与他不同的道路。
剑桥岁月
到英国学什么?虽然Roger想向神经生物学发展,但命运不是由他完全掌握。私人基金会通过剑桥帮他联系了导师(这有点像国内的研究生入学,导师是指定的)。按照Roger自己的说法,那时候没有互联网,到英国前他几乎都不知道导师的确切研究方向。到了英国他终于见到了导师——Richard Keynes,一位著名的肌肉电生理学家。
Richard Keynes 是Nobel 奖得主Alan Lloyd Hodgkin的得意门生,对膜电位和膜通道有极深的造诣。虽然Roger有点不太喜欢研究肌肉,但事实上膜电位和膜通道的原理对控制肌肉和神经元是一致的。更好的是,导师Richard Keynes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而且他也发现Roger是个天才,于是他让Roger做他自己想做的研究。在Richard Keynes的实验室待了三年(1975-1978), Roger顺利得到了博士学位。于1978-1981在剑桥大学的Timothy Rink的实验室做了短暂的博士后。然后回到美国,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了独立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功亏一篑,遗恨VSD
Roger的第一个工作是设计和合成膜电位敏感性染料(voltage sensitive dye,VSD)。Roger设想的方案,一个合格的voltage sensitive dye必须以下具备三个特性:1. 必须能结合到细胞膜上;2. 必须能感受到膜电位的变化; 3. 必须能将膜电位转换成可以探测到的光信号。Roger马不停蹄地在实验室开始了他的voltage sensitive dye 的合成工作。但是,合成出来的dye却很不不尽人意。Roger还在辛勤的不知疲倦的合成着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1976 年底有人已经合成出voltage sensitive dye来了。
原来,Roger的同门师兄Larry Cohen也有同样的想法,不同的是Larry没有太多的化学合成的背景。Larry采用的方法是狂查Sigma 产品目录上所有和发光相关的化合物,然后直接注射到枪乌贼的大轴突里。就这样注射了一两百个化合物,居然真让他们发现了第一代的voltage sensitive dye。甭提Roger有多郁闷了,被迫放弃了这个已经做个多年的项目。
峰回路转,一飞冲天
百无聊赖之下,夏日的一天他到了美国东部的海洋生物实验室(MBL) 找同学玩。这次的MBL之旅,让Roger认识到了自己将来的方向——-生物领域的人大多数不喜欢也不敢做合成化学,而化学领域的大牛们有常常不知道生物领域的重要问题及实验困难所在——–这就给了他这位当时的小牛中的小牛的机会成为横跨领域的大牛!
从此Roger一发不可收拾,发现了GFP(绿色荧光蛋白),并找到了让绿色荧光蛋白更亮更持久发光的方法,并创造出了更广泛的荧光蛋白色彩,包括黄、蓝、橙等颜色。最终凭借在这个领域的杰出贡献,获得了2008年度诺贝尔化学奖。一个从小体弱多病,痴迷于五彩斑斓的色彩的孩子在多年以后凭借着在色彩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了科学界最高的荣誉。(新闻来源: 解螺旋)